| 标题: |
這種情況公司可以辭退嗎? |
| 详细描述: |
我的大哥葉向陽在杏林廈暉公司工作有11年,先期公司設備落後,所以體力不好的紛紛不幹,我大哥為人忠厚一直做到現在,去年發現腰脊椎有不適,經過一段時間治療,沒有改善,醫生告訴以後不能再從事相關勞動,今年公司以合同到期為由,下達辭退通知,請問公司辭退理由充份嗎?因為如何進行賠償?我們如何証明公司的工作對現在我大哥的病有直接原因? |
| 反馈结果: |
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否则,用人单位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至于是否属于职业病,应由职业病鉴定机构认定。 |
| 反馈时间: |
2008-4-15 15:49:5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