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们公司一直亏损,需要停产裁减人员.有以下几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是怎样赔偿的,<现在公司有80人左右>
1.合同期已到,公司要求我们辞职是怎样赔偿?如果有赔偿08年以前的功龄有没有算?
2.合同期还没有到的,公司需要裁减人员.<合同期限,有几个月和几年没有履行合同的,经济经济补偿金是一样赔偿的吗?>
3.如果公司还没有裁减人员之前,自己辞职有经济经济补偿金吗?
老总说:所有的补偿金都是从08年以后计算.<就是半个月的补偿>以前的功龄都不算!这样合法吗?合同到期和没有到期的是一样赔偿的吗?
2.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因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自用工之日起计算,2008年之前的工龄包括在内)
3.只要劳动者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都不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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