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会的性质、活动准则 中国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 中国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组建工会的条件 1、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就可以依法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2、企业应当在开业投产一年之内组建工会。凡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上级工会有权派员到该单位宣传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有关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并提供必要的条件。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 3、未建立工会的企业应当在上级工会指导下,成立工会筹备组,发展会员,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组织。 4、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三、加入工会有什么条件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四、职工如何办理入会手续 1、由本人自愿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 2、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成为正式会员 3、个人提交一寸免冠相片一张,制作会员证,享受会员优惠 五、工会会员有什么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六、工会会员有什么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津,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