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各产业工(联)会,市总有关部室,市职工服务中心、市总全媒体中心:
为深入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鼓励职工及时返厦,现就2024年外地职工“平安返厦”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票面时限:2024年1月26日至3月5日(合计40天);
申报时间:2024年3月6日0时起至4月5日24时止;
审核时间:2024年3月6日至5月31日;
审核被退回重新提交时间:2024年3月6日到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随机抽查:2024年4月至6月(以进一步通知为准)。
二、活动内容和参加对象
活动期间,由原居住地或国内探亲地返厦工作的外地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一次返厦交通补助。
1.非厦门户籍(以身份证或护照记载为准);
2.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且未达到退休年龄,退休年龄原则上按照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3.已入会并办理开通厦门市总工会工会会员服务卡(以下简称“工会卡”);
4.按要求在平台完成会员信息登记,会籍信息准确;
5.职工所在工作单位按规定向厦门工会缴交工会经费;
6.从户籍地或探亲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厦。
说明:
1.票据月份应不超过退休月份,退休月份为生日当月。如:某1964年1月出生的男职工,2024年1月达到退休月份,按规定当月办理退休,次月退休。则该职工购买的1月返厦车票可申报,2月、3月的票不符合申报条件。
2.对于非确定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申报者,第五点不作为必要的申报条件。
三、申请平台和补助标准
1.申请方式:通过厦门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或厦门市智慧工会服务平台APP在线申请。
2.补助标准和方式:根据返厦路程距离,按省内3档、省外5档标准,给予“定点定额”补助(见附件)。
四、审批流程和时限
各市产业工(联)会按照以下审批流程和时限,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可参照执行:
1.初审: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进行初审,着重审核职工会籍信息、补助申请材料等。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应及时对职工申请进行初审。
2.复审: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的上级工会进行复审。着重审核基层工会经费缴交情况和申请材料等。复审的审批时限应于初审完成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不通过的退回,一次性告知不通过的原因。
3.汇总核实:各产业工(联)会在复审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汇总名单,纸质版盖章后报送市总权益保障部,电子版报送市职工服务中心。
4.补助发放:市总权益保障部对纸质版名单盖章后,交市职工服务中心,市职工服务中心于5个工作日内打款发放补助费用。
5.票据保存。纸质交通票据交所在单位工会(覆盖建会的交工会小组)留存一年备查。新就业形态群体等所在单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职工,票据交会籍所在的街道、社区或联合工会留存。
五、申报材料
在申报时需上传以下材料的图片:
1.身份证或护照;
2.工会卡正面;
3.经职工本人签名(票据正面用黑色水笔签字并署提交日期)、单位工会盖章的纸质交通票据。申请人所在单位是覆盖建会的,可用行政章代替;新就业形态群体可由会籍关系所在街道、社区或联合工会盖章。
4.由原居住地以外的国内探亲地返厦的,还须提供探望对象身份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职工申报前,须确认本人会籍信息,会籍信息不准确的先进行会籍变更,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申报。
六、落实责任
本年度平安返厦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工会、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市总权益保障部:统筹全市工会“平安返厦”工作,部署全市平安返厦工作,组织开展人员培训。
2.市总网络工作部、全媒体中心:做好系统优化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等工作:
(1)编制平安返厦申请和审批操作指南;
(2)提供平台申报与审核操作培训;
(3)完成平台升级优化,确保工会组织数据、会员信息等前置条件满足返厦申报需要;
(4)处理平台使用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5)开展在线申报、返厦政策等方面宣传。
3.基层工作部:
(1)指导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产业工(联)会做好基层工会组织信息清理核实;
(2)协调处理基层工会归属;
(3)指导会员会籍接转、管理问题的处理与咨询。
4.市职工服务中心:
(1)12351热线回复“平安返厦”政策咨询;
(2)按时限要求发放市级产业工(联)会平安返厦补助款。
5.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各产业工(联)会,各镇街(园区)职工服务站等:
(1)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产业工(联)会制定审批细则、回复咨询。
(2)负责基层工会信息清理核实,处理职工入会、会籍变更审核等问题;
(3)组织基层工会开展相关培训,督促、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返厦申请、初审等;
(4)负责复审和资金发放;
(5)组织抽查工作。
6.基层(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工会
(1)发展职工入会、会籍关系转移。
(2)完善平台工会组织信息,组织职工完善会员信息登记、工会会员卡办理等。
(3)按规定缴交工会经费。
(4)宣传发动会员申报,负责初审。
(5)相关资料如纸质票据核验盖章、归档留存一年备查等。
七、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工会要把握活动内容和要求,按照审批流程和时限,细化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顺畅有序推进,确保补助款发放到位。各区、产业工会可根据工作需要,依照有关规定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2.做好前期准备。全媒体中心要优化申报平台,强化培训力度,提供技术支持。各级工会要核实完善工会组织数据,核实处理有误信息;积极引导职工入会,指导会员完成信息登记和会员会籍变更申请。
3.加强政策宣导。各级工会要做好宣传,通过报刊、厂(社、园)区宣传栏、网络新媒体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使外地职工尽早熟知各项规定,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各级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站)通过“12351热线”和咨询电话,向职工提供咨询服务。
4.加强业务指导。要加强对基层的指导,检查督促工作进展。以此为契机,抓好《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等政策宣传,让工会会员熟知权利和义务,并以此进一步推进入会建会、会员信息管理、会员卡办理等工作。
5.杜绝弄虚作假。申报人应按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各级工会应严格把关。审核中如发现个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该申报人三年内不再享受平安返厦补助。基层工会配合弄虚作假的,将严肃处理。如发现有组织骗取补助金行为,将依法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市总将组织各级工会开展核查检查。
(联系人: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张聪,2661062)
附件:2024年“平安返厦”交通补助标准
厦门市总工会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