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开始办理
发表日期:2025-12-11 13:02 【字体大小:

  导报讯 (记者 钱玲玲 通讯员 林依静) 为减轻患病职工医疗负担,加大对工会会员的关爱帮扶力度,厦门市总工会将继续在全市开展第21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保障对象为厦门市的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返聘的职工不予参保;须是工会会员且工会关系在厦门市。

  保障内容涵盖住院基本补助、住院天数补助、职工亡故慰问金、工伤致残慰问金,此外还有福建省总工会大病补助。

  其中,有厦门市城镇职工医保的被保障人,累计每期可享受的保障最高限额为:市总互助补助3万元、省总大病补助15万元;有福建省内其他市医保,但无厦门市城镇职工医保的被保障人,累计每期可享受的保障最高限额为3万元;既无厦门市城镇职工医保,也没有福建省内其他市医保的被保障人,累计每期可享受的保障最高限额为1.16万元。

  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办理参保;劳务派遣工可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单位组织参保。灵活就业人员按工会关系到所属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办理。各参保单位可通过厦门市智慧工会服务平台在线办理,12月11日办理渠道正式开通。

  集中参保(新保、续保)期为2025年12月—2026年2月。灵活就业人员允许每年6月份集中增补办理一次。保障费以生效月份按每人5元/月一次性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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